中国式现代化:民政改革,人民至上!
元描述: 探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民政改革的最新进展,聚焦养老服务、社会救助、儿童和残疾人权益保障,解读三中全会精神,揭示民政领域改革新方向,展现民政工作的新思路、新举措。
吸引人的段落: 中国式现代化,民生为大!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,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,加强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。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,民政工作将如何响应时代号召,迎接新挑战?本文将深入解读三中全会精神,探究新时代民政改革的最新进展,聚焦养老服务、社会救助、儿童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领域的改革方向,并结合民政部部长陆治原的独家访谈,展现未来民政工作的新思路、新举措。让我们一起走进民政改革的“前线”,感受中国式现代化下民生保障的温度和力量!
民政改革:新时代的“暖心工程”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民政领域改革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,为进一步深化民政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引,也为民政工作者指明了前进方向。这次全会强调要坚持“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”,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,加强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,并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。
那么,新时代以来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哪些成效?
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在访谈中指出,新时代以来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各级民政部门牢记初心宗旨,革弊鼎新、攻坚克难,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系列制度和实践成果,有力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。
新时代民政改革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:
- 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,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,完善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制度,圆满完成脱贫攻坚“兜底保障一批”政治任务,各类特殊困难群众同全体人民一道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。
- 推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,养老服务实现增量提质,增进了亿万老年人民生福祉。
-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,引导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健康发展,近90万个社会组织和1.4万个慈善组织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。
- 改革完善专项事务管理制度机制,落实党中央对行政区划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,在婚姻、殡葬等领域采取系列惠民便民措施,增强了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。
这些成绩的取得,离不开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,也体现了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工作者锐意进取、开拓创新的精神。
老龄化社会: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
人口老龄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。截至2023年底,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.97亿、占比21.1%,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.17亿、占比15.4%,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。伴随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,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凸显,特别是高龄、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等需求快速增长。
当前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、养老产业规模偏小、专业护理人才短缺等问题。这次三中全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等作出系统部署,为我们加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遵循。
那么,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新挑战,民政部门将如何改革创新积极应对?
陆治原部长表示,我们将加快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,营造孝老敬老社会环境,健全养老服务体系,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,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更好惠及全体老年人。
具体举措包括:
- 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,把积极老龄观、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,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、养老服务体系、健康支撑体系,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,提升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水平,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,努力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路子。
- 针对老年人特殊需求,健全县、乡镇、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,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,支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,推动社区养老服务,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,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专业支撑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,壮大养老产业,培育养老消费增长点,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。
这些改革举措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、更优质的养老服务,为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保障。
兜底民生: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益
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。促进共同富裕,必须把兜底民生保障摆在突出位置。
目前我国还有一部分困难群众需要救助帮扶,同时也还存在着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力度不够,救助方式仍以现金和实物救助为主,难以满足困难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发展性需求等问题。
如何更好地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,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?
陆治原部长强调,我们将坚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建立健全覆盖全面、分层分类、资源统筹、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,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,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与农村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,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,加快形成“物质+服务”救助方式,推动社会救助由“保生存”向“保基本、防风险、促发展”拓展,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、差异化救助需求,促进他们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向共同富裕。
针对儿童和残疾人,民政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?
-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、民族的希望。这次全会部署健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制度,对完善儿童福利制度提出更高要求。我们将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政策,健全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增长机制,提高保障水平。完善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,探索逐步扩大保障范围。优化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资源配置,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,健全基层儿童福利工作网络。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,健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。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守护工程,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。
- 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、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。目前一些重度智力、精神、肢体残疾的人员生活处境还存在不少困难,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还不足,家庭负担沉重。这次全会明确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。我们将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,深入实施补贴申请的“跨省通办”“全程网办”等便民服务举措,健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,减轻生活困难残疾人、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负担。健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制度,扩大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。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制度,加强养老服务和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衔接,推动解决以老养残、老残一体、一户多残等特殊家庭托养照护服务难题。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,建设康复辅助器具评估与应用服务体系,提升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与服务质量,助力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。
这些措施将切实保障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为他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。
关键词:民政改革
民政改革 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。它涉及到社会救助、养老服务、儿童福利、残疾人权益保障等诸多方面,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。
新时代民政改革的关键词是:
- 人民至上: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。
- 制度创新:建立健全覆盖全面、分层分类、资源统筹、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,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,健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制度,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。
- 服务为本:以制度建设为主线,强化顶层设计,扩大政策供给,完善体制机制,优化管理服务,解决好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。
- 共建共享:引导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健康发展,推动社会救助由“保生存”向“保基本、防风险、促发展”拓展,促进困难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向共同富裕。
常见问题解答
Q1:哪些人可以享受社会救助?
A1: 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包括:低收入家庭、特困人员、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残疾人、重度残疾人、生活困难老年人、遭遇突发事件的家庭等。
Q2:如何申请社会救助?
A2: 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或县(市、区)民政局申请社会救助。
Q3:养老服务有哪些类型?
A3: 养老服务类型包括: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、机构养老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等。
Q4:如何申请养老服务?
A4: 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或县(市、区)民政局申请养老服务。
Q5:如何参与慈善事业?
A5: 可以通过捐款、捐物、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。
Q6:如何举报民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?
A6: 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。
总结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,也为民政工作者注入了新的动力。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,以制度建设为主线,强化顶层设计,扩大政策供给,完善体制机制,优化管理服务,解决好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,推动保民生与促发展良性互动,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老年人和各类困难群体,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贡献力量。
让我们共同期待,未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,民政改革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,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!